主评《方公定发百年诞辰纪念对联》发布后,有湖南楹联家对自己作品中的两个字被判出律提出了质疑。他的理由是根据《联律通则》第九条,“以”和“于”为介词,可以不计平仄。
这位楹联家说的是有道理的,《联律通则》第九条:“使用领字、衬字、介词、连词、助词、量词,凡在句首、句中允许不拘平仄,且不与相连词语一起计节奏。”
评对联也是遗憾的活,我自己称为“宽严皆误”,几乎每次评完,都会有不妥之处。一是自己确实判错了;二是理解和标准不同,各有已见;三是存在争议的地方尚多。例如五七字句使用律诗拗救方法,我始终是不认可的,因为《联律通则》中没有“拗救”这一说,有的联友可能写诗习惯了,偶会在七字联中用拗救。由于近来很忙,且征联群内不方便讨论,这个问题又有普遍意义,乘此机会,写篇小文,探讨一下介词(也涉及现代汉语中虚词)在对联创作中的平仄问题,
这位联家作品中的联中两分句为:
……勤以律己,善以待人……;
……睦于乡邻,痴于公益……。
我写下了“二字出律”,(指前一分句中的“以”和“于”)。
我的根据是《联律通则》中第一章“基本规则”第五条:“平仄对立。句中按节奏安排平仄交替……”。第五条中未提到第九条而提出了第十条避忌之(3)可从宽。另考虑到这两句属于自对句、四字句、二字为节,在声律上要讲究一点,所以写下了“出律”的意见。
既然第五条讲要平仄交替不说放宽,第九条又说要从宽,是否相矛盾?不是的。
《联律通则》第一章是基本规则,即写联要遵循的标准。第二章是“传统对格”,专门对传统对联中的各种问题进行了疏理。我们知道,传统对联因未形成统一规则,作者用了很多独特的方法创作对联,有的与今天的规则相去甚远。如果不把这些问题理清,将给现在的创作带来很多疑惑。因此第二章用了四条,对传统对联的各种方法作了简明扼要的说明,一是属对格式,二是声调的“双轨制”,三是部分词的平仄放宽,四是避忌。这四条中,有的比较简单,如“双轨制”和“避忌”,也为今天创作对联所运用。属对格式中的“当句”(自对)被广泛运用并发扬光大,余则并不热门或逐渐式微,少有人使用。部分词平仄放宽中,领字在今天被广泛运用,衬字偶见。可放宽词类中还有量词,现在已无法放宽了。如果“两根”对“一支”,“三里”对“五尺”肯定会被判出律。
现代汉语中的虚词(与古汉语虚词非同一概念)不计平仄问题则比较复杂。
例如虚词不计平仄且可同位相对,只有“之”字运用较多,其它少见。如果虚词不在节奏点上,讨论便没有意义,这里只研究虚词在节奏点上的词。
第二章“传统对格”针对的是历史对联,当然所列的对格今天仍可以使用。因为按照六条联律,难以解释许多传统对联的对仗问题。为了准确地理解《联律通则》,中国楹联学会编了一本《联律通则导读》,对之作了权威的解释,也让我们理解了制定联律通则的初衷,同时还引导楹联界正确地掌握撰联规则,逐步使对联创作规范起来。同时这条关于“不拘平仄”,“可以放宽”是有条件的,不能将特例作常态。对此,这一章特别强调:“这里有一点需要强调:在本条所列的各种情况中,如果在保证语意表达的前提下还能照顾到这些字的平仄协调,当然会使对联作品声律之美更趋精严。若拘于语意而不能照顾到这些文字的平仄问题,也不必视为平仄出律,”
《导读》这段意思是很清楚的,就是可以放宽的字词,提倡尽量照顾平仄,使声律更趋精严,而不是随心所欲的。只有在不能照顾到文字平仄问题时,放宽“也不必视为平仄出律”。所以,《通则》和《导读》在论及这些问题时,用了“可以”“不拘”“允许”“不必”的表述,意思是很清楚的,就是尽量做到平仄交替、相对,只有在难以照顾到语意时,放宽才可以。
为了研究这个问题,我查了《清联三百副》,发现古人用介词(包括其它虚词)的对联很少,用时也注意到介词的平仄谐调。也可能是中国楹联学会为了倡导精严,选联时有所侧重。再则古人也注意到介词平仄交替相对问题,如魏源题《宦署》“民不可欺,常忧获戾于百姓;官非易做,惟愿推恩到万家。”“于”和“到”都是表示对象、内容的介词,与后面的名词构成介宾结构。同时此二字也计入了节奏。再如曾国藩自题二“天下断无易处之境遇;人间哪有空闲的光阴。”这副联本可以用两个结构助词“之”字,但作者为了平仄谐调,用了个同义的“的”字,同时这两个助词计入音节,避开了平仄失替问题。(的字在平水韵中入声十二锡)当然,我们也可以找出许多介词、助词等不计节奏,不论平仄的例子,这也符合《导读》所论及的“精严”与“不拘”的问题。
由此,我对介词入联在节奏点的平仄问题的看法是:
对联尽量不要用介词,因为虚词无实际意义,对惜字如金的联语来说,介词并不是必须的。在两种情况下使用较多,一是表达语意必须要用,二是为了调节音律节奏而使用。
使用介词最好按“精严”要求,在节奏点上尽量保持平仄交替和相对。因为有很多同义的虚词可以供选用。介词、助词、连词、副词等之间均可互对,其中很多能够平仄相对,虚词对仗的路子还是很宽的。本文开头所举之联句,四个虚词更换一下,如勤而律已,善以待人;睦及乡邻,痴于公益,是否能避开争议呢?
若拘于语意而不能照顾到节奏点上介词的平仄,也可以用。评委要认真分析,不要轻判出律。而作者还是要以“精严”要求自己,不能因为可以放宽而不讲究。
由此回到文首,判断此联二字出律有失偏颇,放宽是可以“不拘”或“允许”的。评联在“宽严皆误”中,还是要把握多方面因素。每次评联,我都喜欢看不同的意见和指谬,因为可以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,避免更多的失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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